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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受邀为易初莲花超市宣讲《食品安全法》

发布人:njjkls | 发布时间:2009-06-19 15:16:00

    2009年6月19日上午,应南京易初莲花超市的邀请,医学硕士、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为该超市食品部主管以上人员共计二十余人宣讲了已于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本次宣讲既包含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又结合了超市作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的特点,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