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开征求《可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名单(暂行)》意见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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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开征求《可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名单(暂行)》意见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06-16 08:16:00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可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名单(暂行)》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规范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经研究制定了可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名单(暂行,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们,截止日期2009年8月5日。

联系人:  李新武

电子邮件:lxwcdd@sina.com

联系电话、传真:87779905 

附件:可用于食品的消毒剂原料名单(暂行)

二○○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