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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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06-01 09:15:00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31日全文公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说,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卫生部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6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送审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JSP@chinalaw.gov.cn

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