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威氏康”隐形眼镜抽验不合格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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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威氏康”隐形眼镜抽验不合格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04-24 16:07:0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崔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4日发布的2009年第一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显示,目前国内市场上的隐形眼镜总体质量良好,2批“威氏康”隐形眼镜抽验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验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重庆6个省市的67批产品,其中包括15家生产企业的32批产品和19家经营单位的35批产品,产品涉及博士伦、卫康、海昌、强生美瞳等多个品牌。检验项目涵盖顶焦度、总直径、中心区内曲率半径、边缘、杂质和表面缺陷、折射率、透过率、透氧系数或透氧量等指标。

    经检验,在67批隐形眼镜产品中,65批产品被抽验项目合格,2批产品被抽验项目不合格,其中生产企业不合格1批,经营单位不合格1批,它们分别为上海泛太光龙光学有限公司生产的“威氏康”隐形眼镜,和上海泛太光龙光学有限公司经营、中国(台湾)视阳光学有限公司新竹厂生产的“视阳威氏康”隐形眼镜。不合格产品的主要问题是“总直径”“后顶点曲率半径”和“折射率”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此次还抽验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区市的24批输液泵和注射泵产品,涉及14家生产企业的17批产品和6家进口经营单位的7批产品。经检验,11批产品被抽验项目合格,13批产品被抽验项目不合格,详细抽验结果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本期质量公告中不合格的产品及有关企业予以处理,并于今年6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