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通报《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情况以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发言特别指出,2009年1月7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盐酸芬氟拉明,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召回产品,包括原料;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盐酸芬氟拉明,剩余的可以到医院或者药店退货。
颜江瑛介绍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国人群在使用盐酸芬氟拉明进行全面的评价以后,结合我们的不良反应监测的结果,经过专家的反复论证,我们决定做出停止生产盐酸芬氟拉明的原料药和制剂。因为种族的不同、人群的不同,关于剂量也有不同的,所以我们不会盲目到因为这个国家停了什么药,我们就会停,但是我们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会全面监控世界上各个国家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公众可以相信我们国家这方面的专家做出的判断。
停用的盐酸芬氟拉明仅涉及一个品种
关于停止产销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盐酸芬氟拉明作为一种化学减肥药,现在只有一个品种,就是盐酸芬氟拉明片。盐酸芬氟拉明片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批准在国内上市,目前有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获得了临床文号,目前市场上使用的量不是太多,这个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来管理,保健食品或者食品里是绝对不允许添加盐酸芬氟拉明的。目前只有一个制剂就是盐酸芬氟拉明片,没有其他产品。
附:关于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原料药和制剂的公告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