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市[2008]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肺癌杂志》等3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发布处方药广告。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药研究与信息>等2期刊物变更登记项目的函》(新出报刊〔2005〕1137号),同意更名后的《中国现代中药 》杂志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 刊物中文名称 | CN刊号 | 登记地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
1 | 中国肺癌杂志 | CN12-1395/R | 天津市 | 1201024000660号 |
2 | 中国民族民间医药 | CN53-1102/R | 昆明市 | 5300004000105号 |
3 | 中国卒中杂志 | CN11-5434/R | 北京市 | 京海工商广字第03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