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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12-14 16:00:00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卫生厅局,经委(经贸委、工业主管部门),公安厅局,监察厅局,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配合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联 系 人:卫生部监督局 黄高平、谢立伟

联系电话:010-68792040、010-68792821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代    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为配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开展,有针对性地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对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特提出部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该名单仅为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供线索,并不能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和处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当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增补相关信息,适时予以通报。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一、 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
      二、 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
      三、 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
      四、 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
      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附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表1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

序号

名称

主要成分

可能添加的主要食品类别

可能的主要作用

1

吊白块

次硫酸钠甲醛

腐竹、粉丝、面粉、竹笋

增白、保鲜、增加口感、防腐

2

苏丹红

苏丹红I

辣椒粉

着色

3

王金黄、块黄

碱性橙II

腐皮

着色

4

蛋白精、三聚氰胺

 

乳及乳制品

虚高蛋白含量

5

硼酸与硼砂

 

腐竹、肉丸、凉粉、凉皮、面条、饺子皮

增筋

6

硫氰酸钠

 

乳及乳制品

保鲜

7

玫瑰红B

罗丹明B

调味品

着色

8

美术绿

铅铬绿

茶叶

着色

9

碱性嫩黄

 

豆制品

着色

10

酸性橙

 

卤制熟食

着色

11

工业用甲醛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

改善外观和质地

12

工业用火碱

 

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

改善外观和质地

13

一氧化碳

 

水产品

改善色泽

14

硫化钠

 

味精

 

15

工业硫磺

 

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

漂白、防腐

16

工业染料

 

小米、玉米粉、熟肉制品等

着色

17

罂粟壳

 

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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