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专利申请中说明书的撰写_律师视点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 律师视点 > 正文

中药专利申请中说明书的撰写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12-10 16:00:00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按照下列方式和顺序撰写:
    (1)发明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2)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条件的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4)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的有益效果;
    (5)附图说明:
    (6)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的优势方式,可举例说明。

    发明专利申请人应按照上述的撰写方式和顺序撰写说明书,并在说明书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

    发明说明书中不能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有商业性宣传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