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这些条款都规定了不能重复授予专利权的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份申请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相同。在判断时,应当对两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或者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比较。两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相同是指他们的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相同。对于两份申请或者专利的说明书的内容相同,但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不同的,应当认为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不同。
申请人相同的两份同样申请的情况
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份申请,并且这两份申请均符合授予专利权的的条件,申请人应当进行选择或者修改。若申请人不进行选择或修改,则根据两份申请的日期先后顺序,在后申请的将被视为撤回;若两份申请的日期相同,两份申请均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不同的两份同样申请
对于不同的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且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那么,申请人应当先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否则,两份申请均将被视为撤回或将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