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领域的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_律师视点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 律师视点 > 正文

中药领域的实用新型专利的范围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12-07 16:00:00

    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它也是一种技术方案,但与发明不同的是,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等。

    中药领域的实用新型主要涉及一些不以电、磁、光、声、放射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医疗器械或保健用品,如一种中药熏蒸治疗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