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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违法药品广告已达38个,值得反思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4-20 16:00:00

【事件简述】
    2008年1月10日,健康时报第500期以《同仁堂违法广告让人痛心》为题,报道了北京同仁堂旗下37个品种药品发布严重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虚假广告,先后在29个省、自治区、市被监管部门一百多次公告查处的情况。
  当人们在为这家三百年老字号企业自毁品牌的行为而惋惜痛心之时,北京同仁堂违法虚假广告却仍然继续。
  2008年1月23日,健康时报报道刊发后的第15天,河南省药监局发布《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北京同仁堂旗下“辛芳鼻炎胶囊”、“前列舒乐胶囊”、“止渴降糖胶囊”、“都梁丸”四种药品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监管部门查处。
    1月24日在辽宁,“都梁丸”、“同仁益健茶”被辽宁省药监局列入《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2月1日在浙江,“都梁丸”、“养荣祛斑膏”因违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的虚假广告,被浙江省药监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2月28日在内蒙古,“润肺止嗽丸”违法发布篡改审批内容的虚假广告,被内蒙古药监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3月4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2008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前列舒乐胶囊”和“止渴降糖胶囊”连续第六次“结伴”名列河南违法广告黑榜。
    3月31日,内蒙古药监局发布《2008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都梁丸”、“精制冠心片”,再次同时名列移送查处的黑榜。
  4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药监局联合向社会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警示,十种药品和保健食品被监管部门曝光,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生产的“活胃胶囊”名列榜首。

【点评】
    这是七年来,北京同仁堂旗下第38个被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发布违法虚假广告的药品。
    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在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
    2007年1月17日,中宣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1个部委联合发出《2007年整治虚假广告专项行动要点》,要求“曝光严重违法广告,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007年8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深入推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
  2007年9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集中整治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的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广告所涉及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2007年10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做好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
    作为一家有着 300 多年历史,堪称民族医药第一品牌的代表、中药旗舰号的现代化企业,北京同仁堂之所以能历经世事沧桑而不衰,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磨难和锤炼并不难想象。可是,这样一组冷冰冰的数据暴露出来的事实,让人不得不心寒。监管部门几乎持续不断的查处、媒体上隔三岔五的曝光、网络上铺天盖地的质疑都不能阻挡同仁堂违法广告的出现。
    像这样的中华老字号应该是传承它的光辉,而不应该是给它抹黑。希望一个传承了几百年光荣和名望的品牌企业能够好好反思。


本站综合《新华网》、《中国食品产业网》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