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下发_要闻动态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 要闻动态 > 正文

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下发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7-03-31 16:00:00

      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2007 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再次提出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明确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医院院长要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  

    《方案》增加了新的要求: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考核医师;严格控制、规范使用高值耗材和贵重药品;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培养临床药师,实施临床用药监控,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的监测与报告;加强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和临床用血管理,提高质量;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创建平安医院,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加强综合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禁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等。《方案》在有关统计指标中新增了总收入下降程度,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年门诊、出院和手术人次数,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原发肝癌(未转移)根治术、胃大部切除术等的平均住院日和平均诊疗费用等内容。

   《方案》特别提出,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强调忠诚的服务精神和人道的服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