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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就“准变性人”案接受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栏目记者采访

发布人:njjkls | 发布时间:2005-06-26 16:00:00

    本所代理的山东“准变性人”高婷婷状告南京东方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二审胜诉后,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2005年6月25日,高婷婷的二审代理人,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以及另一位代理人,本所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何燕律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栏目记者的采访,重点就本案对完善医疗卫生法律制度、与易性手术有关的诊疗常规的制定,以及对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影响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本节目将在近期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