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积极参加第二届“南京律师论坛”论文撰写活动_建康纪事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首页 > > 建康纪事 > 正文

本所律师积极参加第二届“南京律师论坛”论文撰写活动

发布人:njjkls | 发布时间:2005-10-09 16:00:00

    本所律师积极参加南京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第二届“南京律师论坛”论文撰写活动。按照规定的论文提交要求,截至10月8日,本所共提交论文14篇,内容涉及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工伤、以及婚姻家庭等,仅医疗纠纷论文就有8篇,充分显示了本所人身权纠纷法律服务的特色

附:

江苏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提交第二届“南京律师论坛”论文目录

序号
作 者
论  文  题  目
页数
1
王金宝
医疗侵权诉讼应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11
2
王金宝
我国现行的医疗知情同意法律制度
8
3
王金宝
医疗机构应尽到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的充分告知义务
6
4
王金宝
关于输血感染丙肝案件中医方用血前核查义务的认定
5
5
王金宝
黄双强
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也可成为判令医院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5
6
龚拥军
只有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机构才可免责
4
7
刘  辉
在医疗侵权诉讼中患方应如何切实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6
8
黄双强
应重新理解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通知》
8
9
徐安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务问题析解
4
10
刘海涛
赋予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诉性以实现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救济
5
11
丁明胜
一个交通事故案件引发的三个思考
3
12
殷建新
我国工伤赔偿的归责原则系严格责任
6
13
何  燕
王金宝
无效婚姻制度法定情形的不足与完善
5
14
何  燕
浅析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