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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所主任续任医疗纠纷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

发布人:njjkls | 发布时间:2005-01-28 16:00:00

     2005年1月,本所主任王金宝律师继续被南京市律师协会聘任为医疗纠纷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早在本所2003年9月成立之前的2003年3月,南京市律师协会首次成立医疗纠纷法律业务委员会时,王主任即被聘为首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