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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康所律师参加首届“南京律师论坛”并获奖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3-12-29 13:00:00

    2003年11月8日,本所王金宝律师参加了首届“南京律师论坛”并作大会发言。该律师共提交了三篇论文,其中医疗机构应如何承担不存在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新规则和新条例实施后医疗纠纷案件审判中出现的几个新特点分获二、三等奖。本所另获“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