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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务所名称自2008年8月1日起变更为“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8-02 16:00:00

事务所更名启事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的统一规定及部署,本所原名称“江苏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已变更为“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自2008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通知

 

 

 

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二00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