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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三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4-27 16:00:00

国食药监市[2005]4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病案》等3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成都医药》现已更名为《现代临床医学》,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成都医药》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资格,确认《现代临床医学》(CN号:51-1688/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5101031000450)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OO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中国病案

11-4998/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271号(1-1

2

循证医学

44-1548/R

广州市

440100400011

3

中国性科学

11-4982/R

北京市

京海工商广字第0357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