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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4-27 16:00:00

国食药监市[2005]6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物警戒》等4个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中国药物警戒

11-5219/R

北京市

京崇工商广字第0050

2

中国脑血管病杂志

11-5126/R

北京市

京朝工商广字第0340

3

医学研究通讯

11-2210/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081

4

医药产业资讯

11-5174/R

北京市

京东工商广字第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