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九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_法规文件_中国医药法律服务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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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九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的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4-26 16:00:00

国食药监市[20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执业药师》等5份刊物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

  《临床中老年保健》已更名为《中国临床保健杂志》,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临床中老年保健》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资格,确认《中国临床保健杂志》(CN号:34-1273/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400004000307)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特此通知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OO四年一月一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号ISSN号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中国执业药师   11-5132/R   北京市      京西工商广字第0319号  

 2   中国心血管病研究  11-5122/R   北京市      京崇工商广字第0048号  

 3   中国卫生产业   11-5121/R   北京市      京宣工商广字第0063号  

 4   海南医学     46-1022/R   海口市      琼工商广字049号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       
 5   考试临床医师应试 7-81072-484-3 北京市      京工商广临字20030026号 
   指导(20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