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食药监市[2004]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品监管》等6份刊物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
《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现已更名为《医院管理论坛》,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作为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资格,确认《医院管理论坛》(CN号:11―4830/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海工商广字第0299号)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OO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
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序号 刊物中文名称 CN 号或ISBN号 登记地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 中国药品监管 11-4621/D 北京市 京海工商广字第0380号
2 实用中西医结合临床 36-1251/R 南昌市 3600004000054
3 抗感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