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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领域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8-03-21 16:00:00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和作品的传播。

    医药卫生领域的作品主要是指:

1、医学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科普读物、卫生标准情报资料等科学作品;

2、宣传、推介、塑造医药卫生领域集体或个人的形象、事迹等的报告文学、音乐戏剧、舞蹈曲艺、摄影美术等文学艺术作品;

3、医用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等特殊作品。

以上作品,著作权法仅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技术思想。如果要保护作品中的技术思想,就需要通过专利法加以保护。著作权保护的是文章的形式,是文章本身,而专利权保护的是文章的内容,即文章所包含的技术思想。

除此之外,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医用材料等物化类产品,其产品、工艺、使用方法等说明其内容的文字,只要具有独创性,亦可通过著作权形式获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