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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2006年12月29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颍上县法院获悉,颍上县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德文非法行医,钱孝芳、张艳非法行医、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一案,合议庭当庭宣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德文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20万元;以非法行医罪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分别判处钱孝芳和张艳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和3年,分别处罚金8万元和3万元。
据颍上县法院法官李林介绍,陈德文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于2001年至2006年4月间,先后为余某等38名病人进行手术或指挥诊疗活动。
今年4月20日,余某因摔伤住进慎城医院,陈在明知余某伤情严重,自己无力救治的情况下,对病人家属谎称有救治能力,并亲自指挥手术。手术失败后,陈德文才找外院医生救治,最终造成余某死亡。
此外,陈德文还造成一名周姓病人结石手术后结石未能全部取出;一名孙姓病人断骨增高手术后发生左股骨骨折,无法恢复;一名张姓病人植骨后皮肤坏死,左下肢损伤致残程度达九级伤残。
陈德文的妻子钱孝芳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于2001年至2006年4月,先后为22名病人诊疗,并同只具有助理医师资格的被告人张艳,为不具备再生育条件者做输卵管复通手术,收取费用。法庭查明,陈德文所开办的诊所曾四次受到卫生局的行政处罚。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陈德文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长期对多人非法行医,严重损害病人的身体健康,依法应予严惩。钱孝芳和张艳擅自为他人进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破坏计划生育管理程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