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监管法规文件汇总(建康律师事务所)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时间:2016-09-16 00:27:41
农业部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卫生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关于印发《“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农质发[2011]10号
2011年12月20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畜牧兽医)、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厅(局、委、办),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瘦肉精”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农业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8部(局)共同制定了《“瘦肉精”涉案线索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